2010年2月24日 星期三

杭日明

與男童肛交淫師候判



被告杭日明(中)昨承認在油塘某小學擔任班主任期間多次狎玩一名男學生。被告由囚車押走。 (蘇文傑攝)

  • 被告杭日明(中)昨承認在油塘某小學擔任班主任期間多次狎玩一名男學生。被告由囚車押走。 (蘇文傑攝)


廿八歲男小學體育教師,於○七至○九年任職油塘區某小學的班主任期間,一手將一名男學生培育成材,令他由考第四十名躍升至考第二名,並在運動會中奪標,助他考入名校,惟事件背後卻有醜惡的另一面,他利用兩人的關係及家長的信任,多次狎玩該名男學生,甚至與他肛交。他昨在高院認罪,案件押後至三月十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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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杭日明,承認兩項與廿一歲以下男子同性肛交及四項與未滿十六歲兒童的猥褻行為罪(見表)。法官下令索取被告的背景、精神科及心理報告,更特別要求專家評估被告是否有重犯機會。案情指,事主於九七年出生,在油塘一間小學讀書,被告於○七至○九年期間擔任事主的小五及小六班主任,被告在上課後會替事主私人補課,並會帶事主外出玩耍,不時送上玩具、文具和衣服。



母親查問揭發 求助護苗


去年六月廿一日,事主不肯與被告外出,事主的母親查問下揭發事件,並向護苗基金求助。事主被轉介與心理專家會面,護苗基金的醫生又替事主驗身。警方於去年七月廿三日接報及拘捕被告。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於○三年在教院畢業,一直做教師,過去七個月被收押期間,每晚要服安眠藥才可入睡,被告向事主及事主母親道歉,希望可重新做人。辯方律師稱,被告於○七年收到事主母親電話,知事主失蹤,才留意事主,並替他補習,令他由考第四十名變成考第二名。因兩人都熱愛體育活動,被告覺得事主有自己小時候的影子。



辯方律師強調,被告當時雖有女朋友,但仍是處男,故並非處心積慮狎玩學生,被告曾出錢供事主讀畫班,又協助事主取得運動會冠軍及練習考名校口試。其他三名學生見事主成績突飛猛進,也加入補習小組,被告為獎勵他們不時會送禮及帶他們到迪士尼公園遊玩。



當辯方律師想繼續說下去時,法官阻止,要辯方律師在取得報告後才再為被告求情。法官在辯方律師陳詞時,曾質疑其說法,指被告不但破壞事主對其信任,更破壞了事主家長對其信任。



案件編號:HCCC 424/2009

2010年2月19日 星期五

鄧千祥

被告鄧千祥遭法官嚴斥貪得無厭,判監五十六個月。


前解放軍騙財色重囚56月



【本報訊】退役解放軍夥同在逃「師傅」及「師兄」,設八仙館向女文員騙財騙色一案,被告昨求情時自爆為八萬元報酬替前妻醫癌而犯案,但法官嚴斥他善於剝削他人及貪得無厭,令事主痛不欲生及萌生自殺念頭,判被告入獄五十六個月,並頒下刑事破產令。


官形容被告「貪字得個貧」


法官昨判刑形容四十三歲的被告鄧千祥「貪字得個貧」,女事主因貪心、迷信兼愚昧無知,除損失巨款外亦糊裏糊塗與涉案兩漢性交,可悲可嘆,惟個人愚昧無知及對神鬼術數篤信不是罪過,「事後孔明顯而易見,而當局者迷,再加上涉案人士鼓其如簧之舌,令事主任人宰割」。




法官嚴斥涉案人士利用事主對神怪學說盲目迷信大肆騙財,貪得無厭及食髓知味,將詐騙行為包裝成祈福求財的法術伎倆哄騙事主,而事主祈福應理性審度別人對金錢及肉體的要求,不要閉門造車任人擺布。


鄧千祥


被告與在逃「師傅」及「師兄」曾在銅鑼灣東南大廈開設八仙館。 資料圖片


被告鄧千祥妻子昨日未見到庭支持丈夫。 資料圖片


神棍騙 OL性交天賜 1.3億


噴水現字 香枝變彎 騙財騙色認罪候判


44歲被告鄧千祥昨承認向一名女文員騙財騙色,還柙候判。李家皓攝


44歲被告鄧千祥昨承認向一名女文員騙財騙色,還柙候判。李家皓攝


【本報訊】一名前解放軍串謀同黨,以各樣神怪伎倆哄騙一名中年女文員,指她「天生智慧,是時候會發達」,可得天賜財寶 1.3億元。但因她靈氣不夠,陽氣不足,要跟他性交補足,兩人遂八次性交。女文員在短短八個月內奉上 165萬元做儀式補靈氣,直至因欠債被迫向家人借錢,才揭發她遭騙財騙色。警方調查更發現逾 30人受騙。該名前解放軍昨在區域法院認罪,還柙候判。 記者:陳詠詩


現年 44歲被告鄧千祥,中等身材,皮膚黝黑粗糙,穿橫間針織上衣,黑色西褲加尖頭黑鞋,在庭上不時垂低頭。被告在廣州出生, 82至 86年在內地當後勤兵,晉升至班長。 07年曾任製衣廠管工,事發時無業。其 30歲妻子昨偕女同鄉到庭。


被告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押後至下月 11日,等候心理報告判刑。控罪指他 08年 9月至 09年 5月間,串謀兩名不知名人士詐騙 47歲女事主 X。控方表示本案沒有判刑指引,並提及剛於上周判刑的茅山法師誘騙性交轉運案,認為類同可作參考。但法官陳廣池認為兩案控罪及性質不同。


涉案的八仙館位於灣仔軒尼詩道東南大廈內,現已結束營業。


涉案的八仙館位於灣仔軒尼詩道東南大廈內,現已結束營業。


女事主曾按吩咐在圖中玉佛背部抄下數字。


女事主曾按吩咐在圖中玉佛背部抄下數字。


「天生智慧 是時候會發達」


據悉, X有中五程度,未婚,現職文員,打扮樸素。她於案中為籌錢,向財務公司及信用卡公司借貸,至今仍欠債。至於兩名在逃男子,一人年約 60多歲,是被告的師傅,傳授掌相學;另一男子約 30多歲,是被告師兄。


案情指, X認識被告的師傅二十多年,他自稱為鄧師傅。 08年 9月 10日,師傅帶 X到灣仔軒尼詩道一個樓上神壇「八仙館」,因此結識被告及其師兄,被告自稱周師傅。


當日, X曾照吩咐口含清水,噴向兩張黃紙,當水沾到紙上,便現出 X姓名及一段文字,指 X「天生智慧,是時候會發達,環遊世界,準備五萬元正等等」。師傅當下吩咐 X不要告訴別人,否則招來大劫,被告示意 X可以接財寶。 X當日即提取 5萬元交予師傅。






警方撿獲涉案部份畫像及符紙。陳詠詩攝


警方撿獲涉案部份畫像及符紙。陳詠詩攝


被告鄧千祥在廟街觀音廟外被捕。陸羽平攝


被告鄧千祥在廟街觀音廟外被捕。陸羽平攝


抄錯數字 需付 38萬補救


9月 28日, X再到八仙館,師傅示意她上香 18支,卻有一支無故彎曲。師傅表示,按師公所給予的信解釋,是 X靈氣不夠所致,亦令她難以接財寶。 X於是照吩咐進貢 6萬元進行儀式。


08 年 10月底至 09年 5月,改由被告聯絡 X,他與師兄以不同神怪伎倆要她交出金錢。其間師兄曾吩咐 X從一個近兩吋長的玉佛背部,抄下一列數字在三張紙上,並放進信封。一周後發現 X抄錯,被告便指 X要付 38萬元補救,若數目不足,難以開啟那筆 1.3億元上天財寶。 X於是分兩次付上 38萬元。


其後,被告不時指 X需要更多靈氣,要多拜神,又指師公會協助她接財寶,要她交出多筆數以萬元金額。被告又指 X缺乏性生活,陽氣不足,要跟他性交。 X每次帶錢到深圳給被告時,便跟他性交,前後共八次。 X亦因同樣理由,與師兄性交一次。


買袈裟買人參 望接財寶


被告又指安排 X到泰國接財寶,將有 108個僧侶迎接, X因此付上 36萬元買袈裟給僧侶;另師傅為 X到泰國而撞傷頭,要買 4.8萬元千年人參及 48萬元醫療費,令 X付上共 35.6萬元。


直至 09年 3月底, X得知她的財寶已打開,但需費 19.8萬元到泰國及內地設三個祭壇。由於 X已沒有錢,向家人商借時才揭發事件,家人勸 X報警。 5月 3日, X約被告在廟街的觀音廟附近見面及交錢時,探員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稱他來港時,便到八仙館居住,但否認曾進行任何儀式,沒有跟 X性交。


案件編號: DCCC973/09


前解放軍串謀行騙示意圖



1)女事主 X隨被告的師傅到八仙館,認識被告及其師兄


1)女事主 X隨被告的師傅到八仙館,認識被告及其師兄


2) X按吩咐口噴清水在黃紙上,紙上顯現其名字,指她「是時候發達」


2) X按吩咐口噴清水在黃紙上,紙上顯現其名字,指她「是時候發達」


3) X上香 18支,其中一支無故彎曲, X被指靈氣不夠


3) X上香 18支,其中一支無故彎曲, X被指靈氣不夠


4)被告指 X缺乏性生活,陽氣不足,兩人先後性交八次


4)被告指 X缺乏性生活,陽氣不足,兩人先後性交八次


5) X向家人借錢給被告才揭發事件,家人勸她報警


5) X向家人借錢給被告才揭發事件,家人勸她報警


糾黨行騙 被告師傅師兄仍在逃


本案只有被告一人落網,被告涉案的師傅及師兄仍然在逃。不過,根據警方估計,相信騙徒不止三人,從部份事主描述,應有其他騙徒牽涉其中。


妻:認識丈夫僅數月


被告鄧千祥的妻子。


被告鄧千祥的妻子。


警方在庭外表示,被告的師傅以鄧師傅自居,年約 60多歲,身材肥矮。 20多年前,他在佐敦的樓上神壇認識 X,懂風水術數,兩人間中聯絡一起拜神。他 04年曾以「伍明山師傅」為名在報章登廣告宣傳。至於被告的師兄,年約 30多歲,與被告同為內地人,與 X見面時,自稱是劉師傅。


被告則向 X訛稱為周師傅,進行拜神法事時,均穿上黃色道士袍及功夫鞋,要 X上香及拜神。被告在內地只得初中程度,第一名妻子因癌症病逝;現時的妻子 30歲,對被告牽涉騙財騙色案,聲言自己才是受害人,她表示認識丈夫僅數月,至現在才知丈夫「搞咁多嘢」,令她感到驚慌。


本報記者


踢爆神蹟 配合化學物噴水現字


被告施展連串「魔法幻像」,神奇得令女事主完全相信他,付出金錢及肉體。但有現職魔術師表示,被告使用化學物品預先塗在紙上,便能做出噴水現字的效果,再配合被告的「吹水」技巧,不難令受眾像被催眠般相信他的話。


魔術師:技巧低劣


香港魔術家協會會長譚永銓。


香港魔術家協會會長譚永銓。


香港魔術家協會會長譚永銓昨接受訪問時指,被告可能使用一種稱為「黑凡」、遇水現出顏色的化學物品,令紙張現出字體,又或將某種化學物塗在紙上,遇熱變質穿洞,但他認為被告所運用的技巧,在魔術只屬初階,現已甚少魔術師使用,因為這類化學物品對人體有害。


譚永銓又表示,這類騙徒一般會先擺出一副傳教或熟悉道術的模樣,配合說話技巧,再施展連串魔法顯現「神蹟」,令受眾相信。騙徒一般所用的魔術技巧均十分低劣,加上不會重本投資,只要市民對他們存有懷疑態度,就可避免受騙。


本報記者

2010年2月11日 星期四

區國威 - 扮災民騙財嫌犯 10年犯 10案


假扮塌唐樓災民的被告區國威被控一項欺詐罪,昨乘警車到庭。無綫電視圖片


【本報訊】馬頭圍道上月塌唐樓釀成四人死亡,各界對災民伸出援手,盡顯人間溫暖。然而,一名有十次盜竊案底的積犯上月初出獄後,竟假扮災民,既騙取


3.6萬元援助金,又騙得入住中轉屋。天網恢恢,積犯曾申領綜援,社署發現其住址並非塌樓現場,其他災民亦不認識他,遂揭發案件。



共騙 3.6萬元援助金





被告區國威( 25歲)昨日被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他被控一項欺詐罪,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 4日再提訊,等候控方諮詢律政司意見。由於控罪嚴重,故被告被還押監房。




控方指被告有十次盜竊案底, 15歲開始犯案,去年 11月被判入獄 4個月,今年 1月 4日才出獄。馬頭圍道 45號 J座塌唐樓慘劇發生於上月


29日。控方指被告於慘劇發生翌日抵達收容災民的紅磡聖匠社區中心,自稱災民,住在馬頭圍道 45號 J座五樓。




由當日至本月 5日,被告分別從民政事務處華人慈善基金、佛教慈濟基金會、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及樂善關懷基金,取得


3.6萬元援助金。職員將援助金直接交給被告,並讓被告簽收據確認。此外,被告亦向房署申請中轉屋,瞬即獲批入住葵涌石籬二邨十座一單位。


社署其後發現,被告曾申請綜援,他當時報住土瓜灣道 251號一單位,並非住在塌樓現場,其他災民確認不認識被告,原負責唐樓單位租務的地產代理亦指被告並非住客。




警方接報於本周二在被告石籬二邨新居將他拘捕,他接受警誡時承認控罪。民政事務處及社署發言人均強調,處方職員處理災民時從救急角度出發,急災民所急,如發現有任何可疑個案,定會轉交警方調查。




案件編號: KCCC681/10



曾昭宇


強姦犯出獄兩月再犯案 網上獵豔 女生掙扎逃出魔爪

【明報專訊】強姦犯出獄不足兩月重施故技,強抱14歲女網友到後樓梯欲霸王硬上弓。剛慶祝生日的女生經歷「三擒三縱」,被手指插陰道及拍下私處照片後,幾經掙扎逃脫淫爪。積犯昨在高院承認企圖強姦,法官怒斥他對社會非常危險。
重施故技 官斥危害社會
兩犯風化案的無業漢曾昭宇(31歲),2007年2月被裁定強姦罪成,判囚5年,去年11月刑滿出獄。他承認本年1月1日,在天水圍 天華村企圖強姦14歲少女X。
被告在上一宗案件藉MSN 認識15歲少女,於少女寓所的後樓梯強姦。被告今回再次上網「獵豔」,去年12月中結識X,本年元旦與X電話聊天,得聞X在生日會遺失手機,即藉詞送上生日禮物,晚上7時許到大廈地下跟X見面。
被告向X訛稱朋友正送來手機,最終不見手機蹤影,卻露出狼相。被告硬要求送X上樓,等候升降機時要求擁抱不果,即強抱X到12樓後梯。他恫嚇會亮刀劃破X的臉,阻止X呼救,撫摸其乳房,又掀起上衣吻胸,扼頸掩口阻止X呼救,並褪下雙方的下身衣物。
X掙脫逃至13樓,再遭被告擒住,拖行至13至14樓梯間,再扼頸掩口,命令X拉起衣服,拍下乳房和私處照片。拍照後被告壓倒X在地上,把兩隻手指插入X 的陰道,更脫褲企圖強姦。X繼續掙扎,被告假裝放棄。X穿回衣服後跑回12樓,被告又拉起X的衣服拍攝胸部照片。X最後直奔家門,被告才放棄離去。
檢相片短片 事主27留瘀痕
X數小時後報警,身上驗出27處瘀痕,被告1月2日在家中被捕,警誡下承認「條女我搞嘅」,因對方呼救未能成事。警方搜尋被告電腦及數碼相機記憶卡,經修復後發現合共兩段短片及20張相片。

被告親撰求情信,稱獲心理專家幫助,已有改變,又向事主道歉。暫委法官李瀚良指被告重犯,情節大同小異,更拍照脅逼事主,對社會非常危險,考慮12年監禁為量刑起點,現索閱心理報告於本月26日判刑。

2010年2月8日 星期一

張錦明 - 男子涉偷女鄰褻衣自瀆




法庭:偷褻衣案專家證供不利被告


被告張錦明被裁定七項爆竊罪表面證供成立。 (羅君豪攝)



  • 被告張錦明被裁定七項爆竊罪表面證供成立。 (羅君豪攝)







【本報訊】中年漢以自家門匙成功開啟鄰居寓所大門,七次潛入對方單位偷竊女戶主褻衣自瀆一案,被告昨傳召臨床心理學家作供,惟其證供似對被告不利,表明有關測試只能顯示被告是「低智力」而非智障,又認為被告有分辨是非黑白能力,法官將案押後至三月八日裁決。




  • 臨床心理學家廖承輝供稱,被告是「低智力」人士。



五十七歲被告張錦明,早前已被裁定七項爆竊罪名表證成立,被告昨傳召專家證人、臨床心理學家廖承輝作供,廖表示曾三次會見被告並進行測試,發現被告的智力商數IQ只得六十五,遠低於一般人的一百。



指被告低智力 卻能分對錯


惟廖表示由於沒有就被告的生活進行評估,故此測試只能反映被告是「低智力」,而非智障或弱智。廖又認為被告能分析黑白對錯,只是不知道事態之嚴重性,他又同意被告任職倉務員多年,有一定的分析能力。



案件編號:DCCC 526/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男被告張錦明涉以自己寓所鎖匙進入女事主家偷取對方內褲等以自瀆用。 (蘇文傑攝)




男子涉偷女鄰褻衣自瀆







葵涌大窩口邨一個三口之家發生怪事連連,除女戶主發現胸圍無故失蹤外,又經常有敲門怪聲,男戶主遂大擺空城計,早上將電視聲浪調低假裝無人在家,終揭發相識七載的男鄰居涉嫌自備鎖匙開門企圖潛入他的住所。男鄰居被警方拘捕後,在警誡下直認因女戶主「身材正」,故多次潛入涉案單位,偷取合共九件屬於女戶主的胸圍內褲作自瀆用途。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五十七歲被告張錦明,否認七項爆竊罪名,指他於去年三至四月七次爆竊葵涌大窩口邨一單位(下稱楊家)。



任中港貨車司機的男戶主楊仲秋(四十三歲)昨供稱,案發前寓所不時傳出敲門聲,惟門外卻空無一人,有關怪事持續半年,案發日妻子及兒子俱分別要上班及上學,楊睡至早上八時半,又突被敲門聲吵醒,惟他透過木門防盜眼卻未見有人,遂下決心揭破此謎團。



三度敲門 頭伸入屋













楊氏夫婦昨日到庭作供,供稱去年家中遇到的怪事。

  • 楊氏夫婦昨日到庭作供,供稱去年家中遇到的怪事。









楊續指,當時他返回大廳看電視並調低音量,坐在梳化上靜觀其變,五分鐘後輕微敲門聲再次響起,惟門外仍是無人,十多分鐘後他第三次聽到輕微敲門聲,終透過防盜眼看見居於隔鄰的被告在「撩門」,楊遂致電報警,五分鐘後,木門被打開「佢(被告)頭部及一隻腳入咗屋,我嗌佢張生,佢即刻縮番個頭」。



楊當時從廿樓寓所的後樓梯,赤腳直追被告到六樓,並向被告說「唔好走,有事慢慢傾」,惟被告回應「冇嘢,玩吓啫」,兩人於六樓改乘電梯到地下大堂,被告遭接報到場警方拘捕。楊坦言每日下班都碰見被告,他亦不知道妻子「唔見咗」胸圍內褲。



直認因女戶主身材正


女戶主作供時表示任職收銀員,凌晨四時許便往上班,她去年三月中發現一個淺啡色的胸圍不翼而飛,價值五十九元,她坦言因自己有多件內衣褲,「唔見咗都唔知」,她又發現被告每經過她的住所時都會「望吓間屋」。



案情透露,警方調查發現,被告手持的其中一條鎖匙,竟同時能開啟被告單位及楊家的木門。被告警誡下承認曾侵入楊家六至七次,犯案日期介乎○九年三月中至四月,其中五次偷了楊太的胸圍及內褲回家作自瀆用途。



被告又表示,知道楊家三口一般在早上八時半便會上學或上班,他會敲門以確保屋內無人,然後才進入楊家偷取女戶主的內衣褲,被告坦言每次飲啤酒後,便會想起女鄰居的美好身段,霎時有性衝動及渴望偷楊太的內衣褲自瀆。被告辯稱有精神問題,故此今日將傳召有關專家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DCCC 526/2009









2010年2月2日 星期二

三少女搶手機 欺凌露宿漢

【本報訊】兩名中學女生在一名 Tomboy打扮的少女帶領下,昨凌晨在荃灣四處遊蕩,經過停車場平台發現一名露宿者,視為惡作劇對象, Tomboy拾起剃鬚膏噴向他面部,事主滿臉白泡驚醒,三少女順勢取走露宿者的手機,他為保財物窮追不捨,少女一邊走一邊將手機拋來拋去加以戲弄,終將手機跌落地損毀,警員到場將三少女拘捕,其中一人輕傷送院。事主沒領綜援,氣憤說:「香港地冇人可以幫到我。」




事主:冇人可以幫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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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作弄的男子到警署助查。

遭作弄的男子到警署助查。




涉案三名少女, 15歲吳女及 17歲馮女為中學生, 18歲張女為餐廳侍應,當中吳女喜以 Tomboy打扮,恍如是女生的首領。露宿男子姓許( 56歲), 08年 5月開始在大河道荃灣停車場一樓對開平台露宿。據其他露宿者表示,事主執紙皮維生,晚上返回休息,擺放有整潔木床及雜物櫃等家具,儼如小蝸居。昨凌晨 1時許,事主已在床上熟睡時,三名少女行經, Tomboy突然拾起事主床頭櫃上一支剃鬚膏,靜悄悄地走近事主臉旁,直噴他的臉部。


事主睡夢中被冰凉感覺嚇醒,叫喊「乜嘢事」,發現自己滿面白色泡泡,才知被人整蠱,狼狽不堪。三名少女在旁狂笑,又趁機取走事主床邊一部手機,沿樓梯向地面急步逃走。事主驚魂甫定,知道失去手機啣尾窮追,高聲呼叫驚動 23歲姓戴男途人報警。三名少女逃至地下未有即時四散,反將一邊走一邊將事主手機當傳球般拋來拋去,令事主撲來撲去,少女見他臉紅氣喘樣子便洋洋得意,最後手機被拋落地損毀,混亂中事主與吳女糾纏,吳女失足墮地,眼鏡毀爛割損鼻樑。


此時,警員接報趕至喝止,三名少手只好乖乖受查,警員發現吳女輕傷,便召救護員將她送院敷藥,她與兩名同行者涉嫌刑毀手機被拘捕,其中張女用剃鬚膏噴向事主涉嫌襲擊罪,三人經調查後准保釋候查。


事主自稱是孤兒,曾入住過宿舍但不喜歡,他沒領綜援,對社會非常不滿,又不認識今次戲弄他的少女,過往多次被童黨滋擾,他氣憤說:「香港地冇人可以幫到我。」事主靠微薄收入長期買即食麪果腹,體形瘦削。




中學生偷乳罩內褲被村民发現 稱功課重減壓(圖)


中學生偷乳罩內褲被村民发現 稱功課重減壓(圖)





沙田頭村出現偷女性褻衣賊,一名女村民懸掛在空地晾曬的胸圍險被偷去,事后協助警方調查。(圖片來源:香港明報)【】


  中新網2月4日電 据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香港一名身穿校服的17歲中五男生,3日在沙田頭村涉偷取女住戶曬晾的鮮色胸圍及底褲,被村民发現制服報警。警員在其書包內搜获兩個胸圍及一條女裝內褲,其事后向警方表示,因功課壓力大,偷女裝褻衣圖減壓。


  男生其后被帶署扣查。事件中一男村民在糾纏時受傷,送院敷治后無礙。


  中五男生在沙田頭村涉嫌偷取女裝內褲及胸圍被捕,警方現仍調查他有否涉及其他同類型案件。涉案17歲男生姓許,與家人同住九龍區,在一所中學讀中五級。据悉,其被捕時身穿校服,自稱因功課壓力大,偷走女村民內褲及胸圍准備自瀆減壓。


  許3日提早放學,約了陳姓友人在沙田頭村見面。至中午12時許,一名50歲林姓村民,在寓所廚房炒菜時望出屋外,发現一名身穿校服男生,鬼鬼祟祟在附近一X一號村屋外,將女戶主曬晾于門口的一條蝦肉色女裝內褲偷去,并放入書包內。


  林見狀跑出喝止時,該男生立即拔足狂奔,林于是通知一X一號屋男戶主,一并展開追捕,終在附近將許截停,雙方一度发生糾纏,但仍將該男生制服報警。


  警員調查時,在許書包內起出兩個橙色胸圍及一條內褲,懷疑在該村內偷來,警方證實其中一條內褲屬一X一號屋女戶主所有,另一個橙色胸圍則屬于另一名葉姓女村民,并追查另一胸圍物主。事件中,協助追捕男生的男村民,糾纏時雙手受傷,须送院治理。


  据姓葉女村民稱,上月開始曬晾在屋外衣物經常被人盜去,包括六個胸圍,其中一個價值300多元。


  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犯罪學課程主任黃成榮表示,青春期少年對性及女性特征好奇,以女性內衣來自瀆的情況十分普遍,他們認為這樣已相等于觸及女性的身體,偷取女性內衣的情況較少,也未必有犯罪目的,他們多是不想給人知道用女性衣物來自瀆才會偷竊。


  黃續說,一般年輕人漸漸成長后便不會有此舉動,偷竊是一种罪行,年輕人應該多運動,多與他人交往相處,有良好的身心发展,才是正確人生路。



沙田頭村出現偷女性褻衣賊,一名女村民懸掛在空地晾曬的胸圍險被偷去,事後協助警方調查。(蘇偉明攝)




【明報專訊】一名身穿校服的中學男生淪為褻衣賊,懷疑偷取女性胸圍內褲回家自瀆。涉案男生昨午疑在沙田頭村犯案,先後在村屋外及晾曬衣服空地偷取兩個胸圍及1條女裝內褲,被村民揭發醜行慌忙逃跑,追逐下遭村民包抄截獲擒住,一名村民糾纏時受輕傷。有女物主稱︰「唔知o的人係咪變態,專偷顏色鮮艷胸圍。」




涉嫌盜竊被捕的中學生姓許(18歲),事後被警方蒙頭帶署扣查。警員調查時檢獲兩個女性胸圍及1條女裝內褲,當中橙色胸圍屬姓葉中年女村民所有,肉色內褲屬一戶姓林村民,警方正追查另一胸圍的物主。現場消息稱,有人就讀九龍一間中學,昨因提早放學相約朋友到沙田,但朋友遲遲未到,之後現身秦石村旁的沙田頭村犯案。警方相信有人偷取女性褻衣後拿回家自瀆。




疑拿回家自瀆




被偷胸圍的中年姓葉女村民說,因寓所空間不足,便在寓所門外及對開空地晾曬衣服及褻衣,但最近先後被偷去5至6個胸圍(部分每個約值300多元),因怕麻煩沒有報警。葉女昨晨晾曬衣服後外出品茗,返家後又發覺有胸圍不翼而飛,其後有鄰居告知警方在附近拘捕褻衣賊,她到場辨認後,證實其中一個橙色胸圍屬她所有,她說︰「唔知o的人係咪變態,專偷顏色鮮艷胸圍,以後會改買較便宜及素色內衣褲。」




中年婦最近失6胸圍




昨中午,家住沙田頭村147號的林先生在廚房煮食時,從窗口發現有學生在附近空地晾曬衣服位置徘徊及有所動作,林走出查問,對方聲稱「正等候姓陳朋友」,之後拔足逃走。林懷疑對方偷取屬151號屋姓林住戶的衣物,立即通知該戶男住客一同窮追,疑人慌不擇路,沿村內小路跑入一條窄巷後突然掉頭,企圖逃向附近獅子山隧道公路。




兩名村民前後包抄,在153號村屋附近將疑人截獲,首先發現疑人的林糾纏間手部擦傷送院。警方接報迅速到場,將涉案學生及證物帶署。有村民表示,村內間中有小偷偷衣服,但情况未算嚴重,村內部分地方亦張貼告示,提醒村民小心保管在戶外晾曬的衣服。


(星島)2010年2月4日 星期四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身穿校服的十七歲中五男生,昨在沙田頭村涉偷取女住戶曬晾的鮮色胸圍及底褲,被村民發現制服報警。警員在其書包內搜獲兩個胸圍及一條女裝內褲,有人事後向警方表示,因功課壓力大,偷女裝褻衣圖減壓。男生其後被帶署扣查。事件中一男村民在糾纏時受傷,送院敷治後無礙。




  記者:蔡楚輝




  中五男生在沙田頭村涉嫌偷取女裝內褲及胸圍被捕,警方現仍調查他有否涉及其他同類型案件。涉案十七歲男生姓許,與家人同住九龍區,在一所中學讀中五級。據悉,有人被捕時身穿校服,自稱因工課壓力大,偷走女村民內褲及胸圍準備自瀆減壓。




  許昨日提早放學,約了姓陳友人在沙田頭村見面。至中午十二時許,一名五十歲姓林村民,在寓所廚房炒菜時望出屋外,發現一名身穿校服男生,鬼鬼祟祟在附近一X一號村屋外,將女戶主曬晾於門口的一條蝦肉色女裝內褲偷去,並放入書包內。




  林見狀跑出喝止時,該男生立即拔足狂奔,林於是通知一X一號屋男戶主,一併展開追捕,終在附近將許截停,雙方一度發生糾纏,但仍將該男生制服報警。




  姓葉女村民共失六胸圍




  警員調查時,在許書包內起出兩個橙色胸圍及一條內褲,懷疑在該村內偷來,警方證實其中一條內褲屬一X一號屋女戶主所有,另一個橙色胸圍則屬於另一名姓葉女村民,並追查另一胸圍物主。事件中,協助追捕男生的男村民,糾纏時雙手受傷,須送院治理。




  據姓葉女村民稱,上月開始曬晾在屋外衣物經常被人盜去,包括六個胸圍,其中一個價值三百多元。




  城市大學 應用社會科學系犯罪學課程主任黃成榮表示,青春期少年對性及女性特徵好奇,以女性內衣來自瀆的情況十分普遍,他們認為這樣已相等於觸及女性的身體,偷取女性內衣的情況較少,亦未必有犯罪目的,他們多是不想給人知道用女性衣物來自瀆才會偷竊。




  黃續說,一般年輕人漸漸成長後便不會有此舉動,偷竊是一種罪行,年輕人應該多運動,多與他人交往相處,有良好的身心發展,才是正確人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