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援交 教師誘口交被控
警發現被告電腦藏多名女童裸照
【本報訊】出身教育世家的商科男教師,在網上結識了一名 13歲疑做援交的少女。兩人傾妥交易金額為 500元後,少女到教師住所替他口交,並讓他撫摸。暫居兒童院的少女,遭友人發現收入大增,通知社工揭發案件。警方登門調查,發現教師在電腦收藏多名少女的裸照。該名男教師被控一項非禮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還柙候訊。 記者:戴國輝
被告陳恆立( 30歲)昨由警車押解至法院提訊。控罪指他於 08年 12月某日,在旺角富榮花園住所內非禮 13歲的 X小姐。
根據控方所稱,受害女童居於女童院,但可上網及出入院舍。她在網上結識了被告,透過 MSN及手提電話,確定收取 500元報酬後,上月某日到被告家,替他口交及讓他撫摸。惟友人發現她收入劇增,認為有可疑而通知社工,由社工報警。據悉,受害女童的「恩客」不止被告一人。
網上結識付酬 500元
警方於本月 8日到被告住所,將他拘捕,又發現其電腦內,除有 X小姐的裸照外,還有多幀不同女童的裸照。
控方昨以調查需時及要安排認人手續,申請將案押後至本月 15日,暫時毋須答辯。
辯方申請保釋時指,女事主並非一名普通的 13歲少女,她因保護令而入住兒童院,本案涉及援助交際,故有錢銀交易。裁判官聞言打斷辯方陳詞,指女事主不足 14歲,辯方不能以女事主同意為抗辯理由。
港大畢業獲經濟學位
辯方又指,被告在香港大學獲得經濟學士學位,又是城市大學碩士。其父是退休講師,母親亦是有多年教學經驗的老師,胞弟則是電腦工程師。被告自小志願執教鞭,現時是 170名高考及會考經濟科學生的教師,正為他們預備畢業試。被告沒有案底,與家人同住,不會棄保潛逃。他已被警方扣押兩天,若不准保釋,非但會失去工作,亦會影響學生的學習進度。
不過,裁判官謝沈智慧最後仍否決被告的保釋申請,將他還柙。
案件編號: ESCC163/08
陳恆立教師口交非禮13歲女囚9月
男教師於網上認識居於兒童之家的13歲援交少女,邀約到其家中後撫摸及要求對方替他口交,事後給予500元報酬。被告經審訊後裁定非禮罪成,昨被判囚9個月,裁判官指案情嚴重,拒絕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陳恆立(30歲)的 律師 求情指出,報告顯示被告沒特殊僻好或精神問題,並得到家人朋友的支持。裁判官指雖然事主在案中非不自願,但不構成減刑的理由。控方案情指居於兒童之家的女事主,去年於網上認識被告,同年12月應邀到被告的住所,被告要求撫摸事主及叫事主替他口交,事後給予她500元報酬。兒童之家的社工發現事主身懷500元不尋常而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KCCC198/09】